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2、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针对离婚协议书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离婚等关于人身关系的协议并不适用于合同。男女双方想要结婚或者离婚的,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离婚手续,双方自己拟定的协议并不形成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涉及以下方面: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方面的约定(债权债务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