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喜好将物业费与供暖费捆绑在一起收取,美其名曰“方便业主”,而且也不违规收取代收费用。表面看来确实方便了业主,但是如果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拒交物业费时,往往物业公司也拒绝代业主收取、交纳供暖费,使物业纠纷升级。作为业主,以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都是不对的,业主如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或服务不满意,可小区所在地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相关部门将会对被投诉的物业公司进行调查。作为物业公司,捆绑收费是不合理的。物业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或其他方法收取物业费,但因此拒绝收采暖费,不为居民供暖,肯定是不合理的。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拒收供暖费的行为不满,可以与物业公司解除代收供暖费的合同,直接向供暖部门交纳费用,以便及时享受供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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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和取暖费一起收不合理。取暖费和物业费不需要一起交。这种捆绑收费是不合理的,可以去找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投诉。但业主无故不缴纳物业费是不对的,物业公司可采取法律手段或其他方法收取物业费,是否要供暖是由业主决定的。
不合理,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的服务收费,由物业公司收取,其收费标准初期由开发商制定,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按照服务成本、公司利润等等来计算制定。水费和电费都属于能源费。属于民用能源收费。需要住户自己到银行购买使用额度,然后使用。其收费标准由各个省市地区统一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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