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费用各地方是不同的,需要具体计算。下面是计算标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需要后续帮助可以和我联系。 国务院已经修改了《工伤保险条例》,应按照新的标准来执行。如果单位交了社保,工伤基金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X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劳动能力鉴定费; 7、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8、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上述费用由单位负担。同时,单位还应该负担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月缴纳社保;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还应当负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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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中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需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视同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业病诊新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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