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土地纠纷有以下几种: 一、因土地出让合同的效力引发的纠纷。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2005年8月1日以后仍以各类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名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2、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价的,则该价格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未办妥土地征用或农转用手续的集体土地非法出让,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会因为出让标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 二、因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选择引发的纠纷。 2002年7月1日之后,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必须按招标、挂牌、拍卖的方式出让土地的,而仍然采用协议的方式出让的,任何潜在的用地者都可以提出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三、因不公平竞买行为引发的纠纷。
针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后果是: (一)土地的权利及范围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 (二)影响拆迁补偿; (三)不能合法上市出售,再次转卖时影响成交价; (四)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登记; (五)易产生债务纠纷。
如果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