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律师你的回答,我4月29号去卫生局查了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该医生的医师资格证.发现卫生局电脑登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中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等.而门诊部内挂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内只有妇科,却没有产科,妇产科这一项.请问甘律师该门诊部合不合法有权利接收孕妇吗 (我知道门诊部一楼只有药房,诊疗室,牙科室,妇科检查室,二楼只有B超室,注射室就这些了)它这是超范围行医吗 我已上诉了,一审才7万多一点;我认为像这样的情况法院判门诊部才负60%的责任,死亡赔偿金也没有,这太不公平了.本想再上诉,但我知道对方在市里有很强硬关系,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还是在本市的范围内.cjh1978于 2008-4-30 11:19 AM编辑[/i]]
针对4月29号到检查院查询是否有产妇类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可以到医院的病案科对医院档案进行查询; 2、必须要经主管大夫申请科主任批准到医院病案室才能复印或阅览,必须带上代办人身份证和病人身份证。
1、定期安全检查; 2、经常性安全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4、专项安全检查; 5、综合性安全检查; 6、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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