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需要提供什么证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身份证,在我国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证明依据,因此身份证是必须的! 2、借款合同、借据、借条之类的证据,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应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注意区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法律时效为20年,而欠条为3年,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到期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出具凭据之日起计算。 4、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也可以作为证据,因此在平时借款的时候注意保留。 5、证人证言,可以找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证认证言作为证据,并最好可以当庭作证。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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