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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

2023-03-30 18: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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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30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则不同,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期限不固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劳动合同终止的效力。由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可预见性,劳动合同的终止一般不会给员工造成大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但是并非所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都不须付经济补偿金,我国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就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查询。此外,有些用人单位也会根据企业自身的传统及经济条件,主动向因劳动合同终止而离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做法在国外较为普遍,由于最初雇主在雇员离职时会握手相送,并会同时向员工支付一笔离职费,因此也被形象的称为“黄金握手”。在我国,即使地方性法规没有规定必须支付终止合同的补偿金,如果公司向员工支付了这笔费用,这种支付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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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看情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将工友误伤,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过错侵权的要件,属于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但是如果是提供劳务导致他人受伤的,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后,可以向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进行追偿。 1、行为人由于自身过错,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构成过错侵权需要符合以下几个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并且实施了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了相应的损害后果,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过错侵权,是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 2、侵权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侵权人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要进行相应的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 3、个人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一方因提供劳务导致他人受伤的,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进行追偿。 遇到这样的事情,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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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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