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市卫生、民政、教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技术和服务规范,实行规范化管理,保障残疾人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
针对残疾人康复治疗管理办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康复申请条件:前提是已缴纳工伤保险。被认定属于工伤,伤病情相对稳定;工伤治疗期满后,经鉴定伤残1至10级;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老工伤人员,单位仍参加工伤保险,劳动功能障碍1至10;关闭、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其劳动功能障碍1至10级;事业单位、法院及其他机关受伤职工具有康复价值的。
工伤保险包括工伤赔偿、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等内容。工伤康复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职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为了做到公正、客观,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同时,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项目名称、材料、性能、质量和参考价格,并制定相应的安装程度等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安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工伤基金支付的费用标准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超出部分不能由工伤基金予以报销,由工伤职工自行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