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否合法,是否合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而主动提出辞职,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系跳槽.学习深造等个人原因引起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如劳动者以其他事由提出辞职后,又以系因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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