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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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贷款,如果是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归夫妻共同所有,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不需要分割。 具体方法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 (3)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房产贷款处理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当事人不同意的,婚后以一方或者双方名义购买、抵押的房产;以个人或双方名义登记,婚后双方偿还抵押贷款;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产,以一方名义抵押,一方偿还贷款的,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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