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收取的是场地使用费,但有专人看管场地,并规定停放车辆进出制度(如出入换卡、凭卡取车等)的,场地经营人与驾车人员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租用停车车位的关系,属有偿消费服务性质,应当纳入消费法律关系来考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经营者对其所经营的停车场所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特别是那种规定了各种车辆进出验证制度且又有人员看守的停车场,更是如此。如果车辆丢失的,说明经营人在保障客户财产安全方面有过错,而且过错与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经营人违背了法律对其规定的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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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摊位租赁需要注意确认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2、确认商铺整修期是否免租,费用由谁来负担等。 3、摊位租赁需要注意确认租约到期后如继续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时需要看清楚租赁的期限、起止日期和每月的车位费还有违约责任等。此外,必须要弄清楚车位是否有产权,还车位只有使用权。只有车位拥有了产权才可以进行再出售,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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