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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清算的股东是否享有赔偿权

2023-06-05 1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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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5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申请破产清算与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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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清算,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没有。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能申请企业破产的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股东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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