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的用途具体如下: 1.《就、失业证》由市劳动局负责统一印制和管理,各区、县、街劳动部门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 2.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正式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城镇失业人员及企业内的城镇劳动力均适用《就、失业证》。 3.《就、失业证》用于记载城镇劳动力就业、失业,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情况,是失业人员求职和失业职工领取救济金并实现再次就业的凭证。 4.持有蓝印户口的失业人员领取《就、失业证》时,除按有关规定办理外,还应在每年年底持户口本和《就、失业证》到发证部门进行年检。 5.失业人员在本区内搬迁的,由原所在街凭其户口本,向迁入街开据《失业人员档案转迁介绍信》,迁入街应在其《就、失业证》上填写变更住址。《就、失业证》编号不变。 6.《就、失业证》的填写要真实、规范,不得有涂改和遗漏,不得转借他人。遗失后应及时向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挂失,同时在《天津市劳动力市场报》上声明作废。自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补发新证,原编号不变。 7.至于你的说的小额贷款,根据地方不同政策也有所不同。一般市区居民,失业后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进行小额贷款在贰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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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每月25号按月发放。审核期间5个工作日,周 六、周日及节假日顺延。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
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30元上调至83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上调至780元。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八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10月开始,我市将按新标准陆续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7-9月份的失业保险金也将按新标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并补发,10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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