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我的工资并且辞退我,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讨薪方面的问题: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符合上述特征,则依法双方应当存在劳动关系。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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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
确认劳动关系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等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凭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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