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组织实施供水设施技术改造的;(二)不执行取水总量控制制度的;(三)不履行监测职责或者发布虚假监测信息的;(四)不组织清理太湖岸线内的圈圩、围湖造地和太湖围网养殖设施的;(五)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针对无证建设围湖未实施监测怎么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施工建设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停工令、约谈责任主体负责人、下达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每周跟踪巡查、立案处罚等措施; 对建设单位无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最高可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
阻碍政府工程施工犯法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