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2022-03-04 09:36:22
推荐答案

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4 回复

专业分析: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何谓“代为保管”从“代为保管”的语义上看,“代”字属于动词,具有“代替”、“代理”的意思。“代为保管”中的“为”字具有“表示行为的对象”的含义,同时这里的“为”所表示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之外的“他人”,因而“代为保管”就是“行为人代替他人保管”的意思,但是不能将代为保管仅理解为是行为人未经他人委托而基于某种事实自行代替他人保管,还应理解为是他人主动委托行为人代替他保管。只有这样理解才符合现实社会生活中使用该词语的实际情况。所谓“他人财物”,是指他拥有所有权的财物。

展开更多

针对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2、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代为保管的财物是指受他人委托或者基于某种事实而成立的对他人财物暂时的管理、持有。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这种侵占犯罪行为,可以概括为“合法持有而非法占有”,即行为人出于不法之“取得意图”而侵占自己原已持有的他人财物。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