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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配

2022-03-15 15: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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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5 回复

专业分析:

参照以下规定: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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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子登记一方名下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婚前以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2、婚后购买了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 3、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了部分以及增值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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