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该《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针对军队房改房,85年去世,2000年房改后以父亲的军龄加母亲工龄以母亲的名义买入该房子女能继承父亲的那份遗产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持旧房产证以母亲、和妹妹名义共同到房产管理机构申请登记异议,再到法院起诉确认所有权。该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属于父亲的部分形成遗产。如果分割,先将房屋一半分割为母亲所有,然后再由母亲、、妹妹、爷爷、奶奶共同分割另一半。爷爷无处分权,叔叔无继承权。
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房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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