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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离婚分配怎么分

2022-10-24 1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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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4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 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其个人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由拥有房屋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补偿返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 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 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其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应属其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应先以房子的价值补偿归还该款,双方再对房屋进行分配。 三、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方名下 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共同所有。 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转化为共同财产。 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双方直接对房屋进行分配,双方互不补偿;但可以考虑一方对房屋取得贡献较大,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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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分配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房产归购买者所有,但是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双方婚前共同贷款购买的,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那么双方还需要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但如果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或者经过法院判决,财产归其中一方,未清偿的贷款也由这一方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的房屋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然有权向其配偶进行追索。没能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外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的,偿还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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