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动物致人损害按什么原则承担赔偿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2、绝对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4、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1、一般的无过错责任 一般情形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不以饲养人、管理人的过错为要件。在此类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免责或减轻责任。 2、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 (2)饲养的动物为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情形。 这两种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可以以受害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作为抗辩理由。 3、过错推定责任 在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动物园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而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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