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事诉讼中书记员要回避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2022-11-09 21:48:49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书记员要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其次,根据审判经验,在《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展开更多

针对民事诉讼中书记员要回避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的情形主要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曾丽律师

广东盈进(中山)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回避有如下六种情形: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判和其他诉讼活动的制度。 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执行人员。不论是在检察院还是法院,只要是属于回避人员范围内的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