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含见习、学徒人员)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有单位有权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并且工资构成并没有社会保险费用这一项,单位的做法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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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政府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求状况,及时制定和发布本市工资水平宏观指导政策。用人单位根据政府宏观指导政策和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在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和调整工资支付水平。
单位要从用工那天起开始算员工的工资。单位可以按小时、日、周、月为周期支付工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需要在工作任务完成后马上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单位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需要根据规定的日期足额支付,不可以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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