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注销后被起诉应该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4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乙肝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生活当中,任何人或者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往往都是有起有落,有胜有衰,而对于公司而言也同样,在公司发展不太顺利的时候就会欠下大笔债务,而一些公司的管理人员为了防止自己损失过重,往往会选择对公司进行注销来逃避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区分注销公司时依法清算和未清算两种情形。如果在当事人起诉后,公司依法成立了清算组,依照公司法等规定进行了清算,则诉讼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当事人可以依照公司清算程序实现自身权利。通过解散公司或者对公司进行注销来躲避债务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从常识上来考虑法律上也不会允许债务这一块方面的法律规定存在这么大的漏洞,而在遇到被告恶意解散公司逃避债务的时候,建议可以咨询律师帮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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