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若干问题解释》第三条中规定,“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如果您觉得自己权利受到损害,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针对工资都包括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将工资分不同的等级。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与辅助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