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 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对于这两种违约,如何计算索赔,因为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因此在索赔上,往往各说各的理,现根据两个案例,点评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计算赔偿。 在合同中,称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 一种是卖方不履行: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针对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情形怎么回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过高或过低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或者按照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来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如下:不能履行,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或法律禁止履行债务;延迟履行,债务人可履行但未履行债务的现象;不完全履行,债务人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目的;拒绝履行,债务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