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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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可以与劳务者协商解除劳务合同; 二、公司发现劳务者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法定解除劳务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没有把迟到的条款写到规章制度中很关键。如果它把迟到写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完全有理由辞退你。但是用人单位只是把迟到写入规章制度的禁止性条款中,比如它规定迟到多少次就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解除合同,所以迟到并不必然等同于解除行为。所以题主的情况关键看规章制度中有没有关于上班迟到次数的累计规定,如果没有,那么就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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