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房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如下: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该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由继承人申请的公证。办理遗嘱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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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房产公证的方式: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确认申请机关,依法向该机关提交材料。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房产办理继承公证的流程: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 二、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三、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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