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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收养公证注意事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必须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且必须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继子女的能力,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
土地证办理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土地和规划部门审批的新建房屋土地登记; 2、买卖双方必须共同到; 3、委托代办的则需要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权证、公证书或者使用权人签字协议与街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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