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十四次检察院取保候审什么意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检察院二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办理一次取保候审到期后,因案件还在办理过程中,为防止其逃避起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检察院二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办理一次取保候审到期后,因案件还在办理过程中,为防止其逃避起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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