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负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如果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认可用工行为的,在申请工伤认定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受伤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针对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的程序是怎样的,受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1、职工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确定伤残等级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下程序:1、对于职工因为工作事故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判定是否属于工伤,是患职业病或已经受到工伤的职工已经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下;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已经出现工伤,对于治疗之后已经稳定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