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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2022-03-14 19: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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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4 回复

专业分析:

可享受的工亡待遇有: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对象: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标准:以工亡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供养亲属认定应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孤寡证明、养父母(子女)公证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经济状况证明等。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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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7)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或童工.都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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