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2022-05-09 11:10:32
推荐答案

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9 回复

专业分析: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私自处置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具体有以下方式: 1、行为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2、私自非法出售由国家保护的文物、图书等藏品; 3、私自将由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赠送给个人或者非国有单位。 所谓出售,即为有偿让与,是指将馆藏文物出卖给他人。既包括以其换取金钱的典型出卖行为,亦包括以其换取其他财物或者其财产性利益及报酬的非典型出卖行为。本罪中的出售或赠送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如果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转让、出售或赠送,则不构成本罪。此外,只有将馆藏文物出售或私赠给了非国有单位或个人,才能构成本罪。如将馆藏文物出售或私赠给了国有单位,就不能以本罪论处。非国有单位,是指国有以外的所有单位,如私营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中外合作经营单位、中外合资单位、外资单位以及之间联营单位等等。这里的个人,是指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在内的任何个人,包括共有的个人。但如果是将所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赠送给外国人(包括单位)的,应以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论处。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只要有“非法出售”或者“非法私自赠送”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或“非法私赠文物藏品罪”,如果具有两个行为的、则构成“非法出售、赠送文物藏品罪”。

展开更多

针对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收藏文物或者藏品的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私自将文物藏品出售给他人的行为。该罪的客体为我国对国家保护文物、藏品的所有权以及文物保护的管理秩序;客观表现为有保护义务的主体私自出售相关文物;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观表现为故意。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