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父母亲在家庭会议上将事情说清楚了,而且也签订了协议,也就是说你父母亲将宅基地使用权给了你和你哥(也就是分家析产或者是其他原因将宅基地使用权赠与给了你和你哥,属于父母亲对自己儿子的赠与,与其他人无关),那么该宅基地你哥就有处分权,你以10万元算是已经购买了属于你哥的宅基地使用权,你哥签字认可,符合法律规定; 2、你嫂子主张共同建房无法律依据,即使她以当初没有签字为由说只有你哥一个人签字出售宅基地使用权无效,也站不住脚,因为该宅基地使用权是你父母亲申请或者购置的,不是你哥和你嫂子共同申请或者购置的,那么就不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哥哥的个人财产,你哥个人可以处置该财产; 3、你嫂子当时也亲自收取你支付的10万元现金,那么也能够说明她是知道和清楚这件事情的,再看你所提供的证据当中“嫂子说全家签字没有让她签,但还是让她知道,她说我哥当时(2008左右)神神秘秘的拿回合同,她看到后很生气。”,也能够说明她是知道的这件事情的,也能够说明当初确实是你出资建房; 4、你们在你姐家共同开的家庭会议当中,录音证据也是对你有利,因此,你不用再烦恼; 5、如果你建设的房产还没有将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房产证明变更,建议将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房产证都登记到你名下,这样也会减少一些麻烦;另外,你们的问题属于家庭内部纠纷,也不是完全以法律规定的处理的,所以建议你们协商处理为好,也不会伤害弟兄妯娌的关系;以上回答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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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因为男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哥俩一个宅基不能分。一块宅基地不能分成两份,分别办两个土地证。只能办理一个。土地证是不能分割的。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改正的,将面临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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