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针对如果没有借据无法证明债权债务人欠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要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要过债,当事人可以提供要债时候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行提供相关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和核实证据。
如果欠条没有债权人是合法的。 欠条需要写债权人名字的,欠条没写债权人的名字,虽然合法,但属于存在瑕疵的欠条,并不影响其整体的效力。只要欠条的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欠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