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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莞市劳动合同解除赔偿

2023-02-15 18: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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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5 回复

专业分析:

1、员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故从2008年1月始才有经济补偿的,以前的法律没有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的,故以前的是没有补偿的。 2、支付加班费,东莞地区一般也是仅支持两年的; 3、补缴社保,不能补的,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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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在深圳,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没有规定。 属于由劳动者提出的协商解除、预告解除或者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属于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想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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