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赔偿先使用社保进行报销,然后商业保险再进行赔付。 社保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不需要去办理理赔手续。社保赔了后,持结余的发票可以到商业保险公司继续理赔。如果不通知社保,那就是商业保险赔了,商业保险赔了后,社保不会再办理理赔了。 社保能报门诊,但每年有限额,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如果买过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额还可以(建议20万以上),那么再附加住院医疗(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报销),也可以适当附加津贴类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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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拿票据再报销,一种是医院直接和社保结算。 住院时没有携带医疗本、医疗卡等相关证件的,可暂时自费住院,补带相关证件后即可转成医保;住院时因没有开具相关证明的,暂时自费住院,开具证明后可转成医保住院;住院时因医保卡欠费,暂时自费住院,住院期间医保费用补全的,可转成医保住院。
可以报销,医保卡是自己先垫付医药费后拿票据再报销,有时间限制,需要尽快办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拿票据再报销,一种是医院直接和社保结算。医保结算方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二)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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