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死亡后社保怎么处理,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亡者生前用人单位与继承人在按规定领取(代领)个人帐户金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下列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申请表》、继承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委托单位带领的委托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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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
一般的处理方式如下: 1、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3、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4、办理手续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等,如果继承人不知道医保卡密码的,可能还需要提供公证处办理的继承权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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