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收入包括:(一)门票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出售门票取得的收入。(二)展览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举办的或与外单位合办、协办的文物艺术品展览收入。(三)文物勘探发掘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进行文物勘探发掘工作取得的收入。(四)文物维修设计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对文物维修、恢复、复原进行设计工作取得的收入。(五)文物修复、复制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文物修复、复制取得的收入。(六)文物咨询鉴定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文物咨询鉴定取得的收入。(七)影视拍摄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经批准为影视拍摄提供文物藏品和文物场所取得的收入。(八)文物导游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提供文物导游服务取得的收入。(九)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后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十)其他事业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文物事业单位上述十项收入中,属于从财政专户领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作为单位的预算外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同时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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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文号。《接受案件回执单》仅是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的证明,并不是予以立案的证明。如果你对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你可以向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持不予立案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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