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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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时进行协调。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交由法院判决。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支付。如果一方收入高的话可以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一方收入较低的话可以不按照上述比例来支付,只需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即可。《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离婚协议抚养费的约定如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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