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物业管理纠纷成因有哪些? 1、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使该行来年于比较被动的局面。有少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素质不高,缺乏现代化物业管理技能,日常工作中不能按合同、制度办事,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使一些本可以协商解决的矛盾激化。 2、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一种商品消费观尚未完全确立,虽部分业主已感受到了物业管理新体制的优越性,但也有部分业主还未真正理解物业管理,造成了对物业管理企业绝对服务和无限责任意识的扩张。有部分业主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经济义务、应由政府承担的治安职能、应由公用事业企业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能都归结为物业管理责任。 3、现行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及配套文件尚不健全。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设计上存在局限性,使业主大会的运作出协调成本高,沟通过程难的缺陷,由于缺乏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民主协商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4、开发遗留问题造成众多物业管理纠纷。目前物业管理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所引起,主要表现在:规划变更引起居住环境的改变;开发单位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物管配套设施;小区配套设施权属不明,如地下车库、物管用房等,工程完工,开发企业撤走后,问题甩给了物管公司,从而造成了物管企业与业主的诸多纠纷。
针对员工名下物业公司的业主团体存在哪些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驰名商标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驰名商标的定义及认定标准在国际上无统一规定。 (二)驰名商标认定方式、认定权归属问题存在争议。 (三)国际保护范围不明确。 (四)商标权争端解决机制不公平,不利于保护发展中国家当今国际社会中没有专门的驰名商标权争端解决机制。
物业公司能告业主,物业公司与业主都是平等民事主体,如果业主违反服务合同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实施了妨害物业服务秩序的行为,物业公司可以依法起诉业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