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两年内不起诉的,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但自然债务仍是存在的,不是无效的问题,债权人仍可以向债务人索要。但诉讼时效也个起算点的问题,如果是欠条且欠条中没有其他还款截止日等约定,通常自写欠条之日起算两年。如果是写的借条但借条上已写清了还款日期的,则应从写清的还款日到期后第二天起算两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期间,则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或者从债务人同意偿还之日算两年。 所以,本案中因为没有写清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要从主张债权之日或者债务人同意偿还债务之日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你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不是上诉,上诉是指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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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借条,没有拿到钱的,当事人是否需要还钱,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1、当事人未拿到钱的原因是,自己未去收取借款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2、当事人未拿到钱的原因是,出借人未按时提供借款的,当事人不需要还钱,造成损失的,出借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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