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基本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 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满足晚婚晚育条件、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产妇可多申请45天的产假。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针对民法典产假规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下: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认可的无效。可自收到通知起一个月内催告被代理人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在行为被追认前撤销善意相对人的行为,撤销应通知。如行为没有得到认可,有权要求履行债务或要求行为人赔偿其损害,但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认可时的利益。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对方和行为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下列财产属于遗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