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有哪些效力,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针对民法典规定房产公证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原则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拥有。若是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参与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下: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认可的无效。可自收到通知起一个月内催告被代理人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在行为被追认前撤销善意相对人的行为,撤销应通知。如行为没有得到认可,有权要求履行债务或要求行为人赔偿其损害,但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认可时的利益。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对方和行为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