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暂按以下规定按月计入个人账户:(一)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计入;(二)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2%计入;(三)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计入;(四)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养老金的4.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80元的按80元计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计入额低于90元的按90元计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按照前款第(一)、(二)、(三)项执行。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个人账户计入总量不超过当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总量30%的原则测算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适时调整。
针对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国家没有具体规定,社保有具体规定。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2021年度缴费标准暂按2020年标准执行,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80元,2020年已按250元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在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时一并补缴差额30元部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310元/人(含大病保险90元/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