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想在安置房上加名字应该如何办理?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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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有房无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二)有房有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除此之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三)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情况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安置房加媳妇名字流程如下:当事人双方应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以及这三份证书的复印件。然后去房屋所在地区的交易中心,在柜台或者窗口处告知工作人员,自己是来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然后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办理相关手续,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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