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批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颁发批准证书,并自批准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批准文件报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
针对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批准证书由何种单位发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