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疑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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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的物业管理,明确的是企业管理物业,并不包括个人管理物业。其次,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再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所以不建议将物业承包给个人经营,更不建议业主同意这样无法保障的物业服务。当然业主都同意,那么在现行的法律下,由个人管理物业,也并不违法法律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2.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二、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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