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出境的期限,目前规定并不一致。 《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控制期限限于30天以内,超过控制期限仍需控制的,应重新办理审批交控手续,逾期作为撤销; 《关于实行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的规定》第六条规定限制出境期限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由省级通报备案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决定;限制出境期限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由地(市)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限制出境期限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的,由县(市)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期限届满后需继续限制出境的,须于到期前一个月内续报(续报方法同前)。到期不续报的自动解除出境限制。如需提前解除出境限制,原通报备案机关应当及时办理撤销通报备案手续(撤销通报备案手续同前)。 在实践操作中执行法院一般将限期限制在1年以下,一般为3或6个月。 司法实践中,限制出境措施的裁定与通知书一般层报省高级法院,按照《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对有未了结民事案件需要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应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控。”即限制出境的决定机关为省公安厅,只能通过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办理交控手续。所以,在司法实践操作中一般由执行法院层报省高院,由省高院向省公安机关发函并移交法院裁定、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再由省级公安机关通知口岸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布控。
针对法律限制出境期限是多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限制出境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至五年以下。其中:1、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需要经过省级通报备案机关又或者是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决定;2、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需地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如果需要提前解除出境的限制,原通报备案机关应该及时办理撤销通报备案等相关手续。
法院限制出境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需要经过省级通报备案机关又或者是国务院的有关主管机关决定;限制公民出境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需地级以上通报备案机关决定;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外国人除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