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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公证后可以撤销吗?

2022-11-04 09: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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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1,赠与公证是无法撤销的,具有强制效力。既然做了赠与公证,建议先凭赠与公证书过户给B,然后C应和B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2.赠与协议的存在,所以作为C要买只有和房地产权证上的权利人签署买卖合同,目前只能和A签署买卖合同,因为C知道了赠与情形,所以需要过户给B后,才能与B做成买卖合同,否则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中无法操作。 3.你的说法不成立,你是不是说直接和A交易?不管赠与公证协议。这个适用善意取得。 建议你和A做成买卖,同时签署三方协议,取得的房款给B,可以聘请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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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也就是说: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但这个不能随意撤销,只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但除此以外,法律还规定了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也就是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这里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公证后的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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