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请问这种可以要求退房吗?开发商不给我的合同盖章,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方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盖公章,根据规定,法定代表人有权在合同上签字表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以后就表示对此份合同的认可,只要你们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
租房合同可以不盖章,双方当事人均签名或者按指印,合同也能成立。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